海口父母随迁落户条件
属于外省户籍的办理随迁手续,需要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
落户条件
1.省内户籍
省内居民,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三沙除外)。父母可办理随迁。
2.省外户籍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三沙除外)落户。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办理随迁。
办理地点及时限
省内城镇地区迁移的,派出所、办证中心、行政审批办户籍审核可当场办结;省外迁移至本省城镇地区的,在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办理的,可当场办结;
在派出所受理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后报县(市)局治安管理部门、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领导批准,县(市)局治安管理部门、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须在2个工作日审批结束,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