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是多少呢?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2015年发布了通知,就租房提取中的额度问题进行了回答:
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租房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且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0元/年。
商品住房:凭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已婚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及所租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可提取缴存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900元/月/人(10800元/年/人)的标准,且不得超过当年的实际房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