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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型肺炎应急物资人员及车辆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25 14:0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琼州海峡通行证,海南物资车辆通行证,海南新型肺炎应急物资人员及车辆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海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出岛通行证)办理对象:运送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及人员、支援或捐赠湖北地区的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享受政策:“三不一优先”,即: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海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出岛通行证)

办理对象:运送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及人员、支援或捐赠湖北地区的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

享受政策:“三不一优先”,即: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其中“不收费”包括免收琼州海峡过海费、车辆通行附加费等费用;返回空载的车辆享同等政策。《出岛通行证》一车一趟次一张,凭有效时间运行,超过时效自行作废。

受理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经办人:吴琼智,15289958452/庄贵柏,13876980530;

电话:0898-65324013;传真:0898-65383603;

邮箱:hnjtys2020@163.com。

受理条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医疗机构或相关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委托函。紧急运送的车辆可事后补报。

办理流程:请运输企业提供企业名称、车牌号码、货车信息(车轴数、物资类别、车货总重 吨)、客车信息(核载人数、转运人员)、入口收费站、通行路线及途径省份、出口收费站、通行时段、司机电话等信息,传真发至0898-65383603,邮件发至hnjtys2020@163.com,或短信发至15289958452/13876980530。

受理单位在办理好通行证后,以传真、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将通行证扫描件或相片发至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自行打印并随车携带,在港口和驻港征稽部门办理免费通行事宜,过海时请主动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