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5 07:46:1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海口养老保险办理,海口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海口养老保险,海口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正常退休审核办理条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提供材料:1.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4.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在三楼社保大厅关系科打印);5《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退
正常退休审核
办理条件: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
提供材料:
1.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
4.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在三楼社保大厅关系科打印);
5《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两份);
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企差”工资表;
7.退休人员在农业银行开设的养老金存折(卡)复印件和加盖银行公章的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红联);
8.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表1 份。
办理流程:
1.到市社保局二楼服务大厅档案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
两份);
2.单位按规定初审并加盖公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需要盖章,本人签名即可);
3.持《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和提供有关材料送到市社保服务大厅档案受理窗口受理(
事业单位人员每月15日前,其他人员每月20日前);
4.对于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我局将会在受理档案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
老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
5.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的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一张1相片到我局一楼社会化服务窗口或
美兰、龙华、秀英、琼山4个区社保经办所等5个点办理退休证。实行直接办理制,随到随办。
办理时间:
企业-每月的1-20号;
事业-每月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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