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海南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