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2版惠琼保
本产品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共同承保(以下简称“共保体公司”或“保险公司”)。
参保对象: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及海南省内定居且办理居住证、或具有海南本省户籍、或持有海南身份证的人员,上述人员可为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统一办理参保。
参保年龄无限制。
出资人与参保人关系仅限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保险期限:本保障计划的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合同生效日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犹豫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出资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出资人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自收到您解除合同的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犹豫期后退保,自收到您解除合同申请时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1-保险经过日数/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净保险费指您所交纳的保险费扣除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各项费用(含营业费用、代理费、各项税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后的余额,扣除部分占所交保险费的25%。
本产品是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作为投保人发起的团体保险,所有参保人同意并授权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为本人及所填信息的被保险人投保本产品。本人确认并知悉,本产品需先行缴纳保费,保险合同自2022年1月1日零时正式生效。
份数:每位被保险人仅限壹份,超出壹份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每位被保险人仅可选择“惠琼保A款”或“惠琼保B款”之一进行参保,不可同时参保。对于不满足参保条件的人员,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产品参保期结束后将进行参保资格校验及重复参保清理,不满足参保条件及重复参保的人员,保险公司将统一进行退保。
受益人:本保障计划的被保险人本人。
本产品可申请续保,但并非保证续保产品。
本产品适用条款为《平安海南省普惠型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条款》(备案文号:平保养发[2021]449号、条款编码:平安养老[2021]医疗保险099号);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凭证,参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在好福利APP查询电子凭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