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核酸检测费用调整
调整时间:2022年6月1日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不高于每人份15元(含核酸检测试剂等相关耗材);属于政府调拨的,医疗机构不得向受检测人员收取体外诊断试剂盒费用,单人单检最高指导价调整为8元/人份(不含核酸检测试剂);实施混合检测统一价格为不高于每人份4元(含核酸检测试剂等相关耗材)。
(二)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调整为不高于每人份2元,“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总费用不得高于6元1人份。
(三)制定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政府指导价均为最高限价,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要充分考虑到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效应,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元的标准计费,检测机构仅提供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计费标准。
(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将结合成本变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