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7 19:07:0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海口单位办理社保,海口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登记业务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时间:每月11日—20日一、驻海口地区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成立之日后30日内,应当到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对按规定提供资料齐全的用人单位,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自受理之
办理时间:每月11日—20日
一、驻海口地区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成立之日后30日内,应当到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对按规定提供资料齐全的用人单位,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并办理参保登记。
三、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受理当月25—30日领取受理结果),及时到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办理缴费手续。
须领取并填报的表格:
1、《海口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一式二份)
3、《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一式二份)
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年检的或超年检有效期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2、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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