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一、参保条件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4、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办理材料
1、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新增公务员须提供《空岗通知卡》或《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减少全部参保人员,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及提供停保人员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
1、填写《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2、提供其他申请材料。
3、科室受理和初审;
4、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5、告知和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办理地点
海口市社保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9号
电话:6616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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