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无房产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内的实际发生租房月份数*月租金,且月租金不超过900元/月/人。当期提取实际发生租房的月份应剔除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月份。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一年办理一次,按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给予提取。
疫情期间额度提升
感染新冠肺炎住院人员、抗击一线的医护人员、受疫情影响失业的人员,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的租金提取限额,可在原900元/月/人的基础上增加300元/月/人(即1200元/月/人)。其中,感染新冠肺炎住院人员需提供本人因感染新冠肺炎的住院证明;抗击一线医护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证明;受疫情影响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受疫情影响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