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保个人账户
只能在本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外地是不能使用的,不过外地就医,办理了异地就业备案手续,可以在当地报销医保!
为什么不能使用?
该问题涉及到跨省异地医保部门之间、银行之间、个账管理以及各省、市医保政策待遇都有较大的差异。
目前国家暂未出台相关技术材料和解决方案。因此需要向国家医保局反映,寻求解决之法。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规定
1月1日以后产生的个人账户待遇划拨至医保个账专区(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其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区),只能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的医药费用,以及缴纳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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