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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社保业务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7-03 23:4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办事资讯,海口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社保业务如何办理?

内容简介

海口市疫情防控期社保业务办理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提供服务,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如您在节后上班期间需要办理社保(医保)业务,建议您首选“海南省人力资

海口市疫情防控期社保业务办理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提供服务,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如您在节后上班期间需要办理社保(医保)业务,建议您首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信息变更、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领生育津贴、异地生育备案等业务,可以通过网络方式足不出户办理。

3.办理单位社保申报,您可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服务大厅“单位社保网上申报”模块办理。如果您无法通过网上经办社保申报业务,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先行办理,咨询电话66272243,传真电话66793359。

4.办理个人参保、停保业务,您可下载“海口人社”手机APP,在“业务办理”模块办理,或者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服务大厅“个人社保网上申报”模块办理。如果您无法通过网上经办社保申报业务,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先行办理,咨询电话66272243,传真电话66793359。

5.城镇职工医疗、养老保险等查询业务可登录“海口人社”手机App进行查询。

6.跨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您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转移咨询电话66533658。

7.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业务可电话先行办理,咨询电话66265403。

8.医保异地、转诊就医备案登记业务,可电话先行办理,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咨询电话66529412、6670203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咨询电话66501160。

9.门诊特殊病种申请,除肿瘤、支架、器官移植、透析病种外,一律由医院受理集中报送。门诊特殊疾病取药医院变更、过期延期,可通过电话先行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咨询电话66529412、6674291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咨询电话66501160。

10.申领生育津贴、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均可通过电话先行办理,咨询电话66785099、66778717。

1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社会保障卡号登记等业务,可以通过电话办理,咨询电话66702035。

12.工伤保险省外转院治疗备案,可电话先行办理,办理电话66520015。

13.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您可于2020年3月份后办理,也可在网上办理,咨询电话66533598;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金申报业务,咨询电话66533598。

14.全市社保经办服务网点

秀英所:海口市秀英区美俗路3-6号2楼

龙华所:海口市大同一横路3号

琼山所:海口市府城镇文庄路8号(琼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

美兰所: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村433号(美兰区政务中心一楼)

海口市社保综合服务大厅: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9号

温馨提示: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及四个区社保所系公共场所,如您确实需要到服务大厅或社保所临柜办理业务,您须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请自觉不要进入办公服务区域。建议您来服务大厅或四个区社保所之前,先进行电话咨询。

一般业务咨询电话:12333或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