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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安置落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31 20:0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转业,退伍,海口户口,落户,干部,海口市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安置落户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海口为您整理了不同情况下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落户所需要的材料。最新最全办事指南,尽在海口。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落户(一)交验材料1、省、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伍军人、士官介绍信》;2、《退伍证》或《复员证》;3、《军人公民身份号

海口为您整理了不同情况下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安置落户所需要的材料。最新最全办事指南,尽在海口。

复员、退伍安置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省、市退伍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伍、士官介绍信》;

2、《退伍证》或《复员证》;

3、《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落户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核准,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分管所领导或所长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户籍内勤受理、核准,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值班领导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退伍、士官介绍信》原件;《退伍证》、《复员证》、《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转业干部在本市安排工作的

转业干部,由省、市转业军官安置办公室在本市安排工作的,可办理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省、市转业军官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军官转业落户证明书》;

2、《转业证》;

3《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4、接收单位证明;

5、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随配偶落户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落户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核准,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分管所领导或所长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户籍内勤受理、核准,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值班领导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转业干部介绍信》、单位证明原件;《转业证》、《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合法房产证明、《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由省、市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在本市安置的,可办理落户。

(一)交验材料

1、省、市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军官转业落户证明书》;

2、《转业证》;

3、《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4、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材料;随配偶落户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落户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核准,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分管所领导或所长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户籍内勤受理、核准,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呈报值班领导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存材料

《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军官转业落户证明书》原件;《转业证》、《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合法房产证明、《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