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2018海口买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汇总

发布时间:2023-10-04 12:1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海口买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指南,海口买房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2018海口买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汇总

内容简介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所谓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一、购买商品住房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所谓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购买商品住房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一)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备案登记一年内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应提供备案密码);

3.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购房发票;

4.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5.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还需职工或其配偶系该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

(二)办理渠道

APP或网厅、柜面。

(三)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四)注意事项

1.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手机APP渠道提交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

2.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若购房人配偶单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

二、购买二手住房

职工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产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过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一)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房屋买卖契约/合同;

4.购房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材料;

5.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6.购买省外二手住房的,还需职工或其配偶系该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

(二)办理渠道

APP或网厅、柜面。

(三)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四)注意事项

1.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手机APP渠道提交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

2.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若购房人配偶单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

三、购买保障性住房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或购房合同/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一)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购房合同/协议,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或发票;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4.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支付购买保障性住房房款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渠道

APP或网厅、柜面。

(三)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四)注意事项

1.各直属局在办理购买无备案的保障性住房提取业务时,应先从当地相关部门获取项目批复文件及购房名册材料以进行控制;

2.职工购买省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及购房名册。

3.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手机APP渠道提交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

4.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若购房人配偶单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拆迁安置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一)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及其一年内的缴款凭证;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二)办理渠道

APP或网厅、柜面。

(三)提取额度

办理提取的额度除全额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的不予提取外,凡以旧房置换新房的,旧房折价抵扣新房价款部分视同交易,办理提取的额度以旧房抵款金额及协议签订起一年内补缴房款凭证金额的合计为限。

(四)注意事项

1.各直属局在办理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业务前,应先从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拆迁安置名册材料以进行控制;

2.职工购买省外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及拆迁安置名册。

3.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手机APP渠道提交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

4.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若购房人配偶单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