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职工提前退休办理
申报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符合办理提前退休的年龄和条件, 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申报材料
1.《海口市从业人员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表》(填报说明:仅纸质材料,原件,1份,A3型纸,非必要,政府部门核发,适用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情形);
2.《海南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待遇申领表》(填报说明:仅纸质材料,原件,2份,A4型纸,必要材料,申请人自备材料);
3.《独生子女父母或无子女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申请审核表》(填报说明:仅纸质材料,原件,1份,A4型纸,非必要材料(符合条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申请人自备材料);
4.《授权委托书》(填报说明:仅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A4型纸,非必要材料(非本人办理提供,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自备材料);
5.《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仅限新机关险种退休人员)(填报说明:仅纸质材料,原件,3份,A4型纸,必要材料,申请人自备材料)。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